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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製造業缺工 避免本勞低薪定錨 加薪本勞增聘10%移工 委員一致支持;部分工時勞動契約範本修正 勞動部籲雇主參考使用(2025-12-05)

解決製造業缺工 避免本勞低薪定錨

加薪本勞增聘10%移工 委員一致支持

          【外勞社記者2025年11月7日報導】勞動部7日召開跨國勞動力政策協商諮詢小組第38次會議,這是部長洪申翰上任後,委員改選後,首次開會,離上次會議已逾1年。勞動部會後說明,會中通過「推動製造業加薪本勞增額移工機制」,會中勞、資、學、政的委員代表一致支持,認為透過製造業為本勞加薪2,000元、增加10%移工配額,可以解決缺工問題,避免低薪定錨。

                    諮詢小組開會距上次逾一年

          今天召開跨國勞動力政策協商諮詢小組會議,由常次陳明仁主持,由於前一次會議有評估製造業移工核配比率調高評估指標及機制,勞動部上半年陸續與勞、資團體溝通,廣泛蒐集意見。整體意見普遍認同產業引進外籍勞動力的必要性,但須避免成為低薪定錨,應以加薪本勞作為前提,確保本勞受惠。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組長蘇裕國會後說明,製造業加薪本勞增額移工機制獲委員一致支持,因為國內人口長期趨勢,工作年齡、人口會減少,導致國內缺工情形是持續的發生,同時避免本國勞工低薪定錨,因此在解決製造業缺工問題,同時也可以讓本國勞工加薪2,000元,來達到增額10%移工,要加薪1名本勞、才可以增加1名移工配額,委員認為這是很好的機制,不過,委員提醒需注意執行面,定期查核本勞加薪情況;該機制尚須修正藍領外國人工作資格審查標準,預計最快年底實施。

          據了解,製造業加薪本勞增額移工機制的做法,須以合理勞動條件薪資基準進行國內求才,求才未補實職缺數才可申請移工。雇主有實施減班休息事實不得申請,雇主須為事業單位本勞保投勞保薪資最低員工加薪2,000元,提升1級勞保級距,若是本勞是投保最低工資,則需提高2個級距,才核給移工1名。

                    加薪增移工 就安費每名2千元

          每加薪1位本勞,核給1名移工,總計不得超過勞保投保人數的10%,加薪本勞給移工名額其就安費每名2,000元;另聘僱許可3年期滿需再聘請移工,需再次替本勞加薪2,000元;若在聘僱許可3年效期期間,申請遞補則不須再替本勞加薪2,000元。

          雇主依其所屬3K5級移工核配比率聘僱移工外,可可運用外加就業安定費附加數額(Extra制)、或國內承接移工後,再加計加薪給予移工名額方案,最高比率合計上限可達45%。

          勞動部定期查核,將是以本勞加薪名冊的勞保投保薪資及本外勞人數去查核,若有違規將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將會廢止許可名額。

部分工時勞動契約範本修正 勞動部籲雇主參考使用

          【外勞社記者2025年11月7日報導】勞動部7日修正發布「部分時間工作勞工勞動契約參考範本」,針對雇主逕扣工資、要求勞工負擔制服費用、違法簽訂定期契約及求職詐騙等實務上常見問題,增修相應的勞動契約條款來加強保障部分工時勞工的勞動權益,企業應立即檢視目前與部分工時勞工的勞動契約並據以修正,避免觸法而受罰。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長王厚偉說明,部分時間工作勞工勞動契約參考範本增訂以下契約條款:

          (一)明定「有繼續性工作」之定義,並列示「臨時性工作、短期性工作、季節性工作、特定性工作」四個態樣方能簽訂定期契約,提醒雇主不能任意要求勞工簽訂。

          (二)雇主不得未與勞工釐清責任歸屬及妥為協商違約金或賠償費用前,逕扣勞工工資或要求勞工賠償。另損害如果是雇主經營風險或因違法經營所造成,不應要求勞工負擔。

          (三)雇主不得要求勞工負擔制服費用,但勞工對制服應負保管義務。

          王厚偉強調,部分工時勞工的勞動權益與一般勞工並無不同,事業單位應確實遵守勞動基準法等相關勞動法令,建議雇主與部分工時勞工簽訂勞動契約時,可多加參考勞動部的「部分時間工作勞工勞動契約參考範本」,避免未來衍生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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