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劉達寬2026年3月24日報導】雲林地檢署查獲54歲陳男與泰國籍雙胞胎姊妹J女及N女涉嫌透過社群軟體TikTok非法媒介泰籍人士來臺工作。24日偵查終結,將陳男與及J女依違反業服務法第64條第2項之意圖營利非法媒介外國人工作罪嫌,提起公訴;N女則因出境未到案,依法發布通緝。
雲林地檢署表示,接獲移民署專勤隊通報,發現社群軟體TikTok上有招攬泰籍人士來臺工作之訊息,疑涉違反就業服務法。即指揮移民署中區事務大隊臺中專勤隊與彰化、臺中警察局,海巡署等單位組成專案小組追查。
觀光名義免簽入境 媒介農地工作
雲林地檢署指出,陳嫌、J女及N女均明知外國人以觀光名義免簽證入境我國者,不得從事工作,亦不得未經許可媒介外國人非法就業,竟共同基於意圖營利之犯意聯絡,從去年的7月到10月之間,由J女和在泰國的N女透過過TikTok刊登招募廣告,招攬泰籍女子來臺從事工作。
招募泰籍女子入境後,由陳嫌提供雲林縣斗六市之房屋作為宿舍,供J女及14名泰籍女子居住,並由J女負責管理及與泰籍人士之溝通聯繫。
陳嫌並於10月間,媒介這些泰籍女子前往雲林縣四湖鄉農地,從事蒜苗種植工作,藉此牟取不法利益,形成跨境招募、在臺安置及媒介工作之一條龍非法仲介模式,嚴重破壞我國就業市場秩序。
依法最高3年刑期 可併科逾百萬罰金
雲林地檢署呼籲,任何未經許可之跨境人力仲介行為,均屬違法,不僅侵害外國人權益,亦衝擊國內勞動市場秩序,將持續結合移民署及警察機關強化查緝。
就業服務法第64條第2項規定,意圖營利媒介外國人非法為他人工作,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一百二十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