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縣違反就服法 非法聘僱容留最多 114年處分102件 罰鍰金額亦有增加

【外勞社記者2026年7月20日報導】

        嘉義縣政府統計,114年度違反就業服務法外國人聘僱管理案件共裁罰153件,裁罰金額達2,224萬元,無論案件及罰鍰總金額,均比113年增加,而違法樣態當中,近九成屬於非法聘僱及非法容留。勞動暨青年發展處提醒,有人力需求務必尋求合法管道聘僱外國人,違反規定最高可處75萬元罰鍰。

         資料顯示,嘉義縣去年全年裁罰案件當中,「聘僱未經許可、許可失效或非法容留外國人從事工作」案件最多共102件、裁罰金額達1,970萬元,占整體近九成;其次為「指派所聘僱外國人從事許可以外工作」共30件、裁罰92萬元,顯示非法聘僱、違規使用外國人勞動力仍為主要態樣。

                  即使「短期」聘用 亦屬違法

         進一步與113年裁罰128件、總額2,078萬936元相比,114年度增加25件,金額增加約145萬元,案件數成長19.5%,勞青處強調,部分民眾因不了解法令規定,誤以為只是短期協助或聘用失聯移工不會受罰,實際上均可能違反《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除將面臨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罰鍰外,情節重大者更可能衍生其他法律責任。

         此外,因應高齡化及照顧需求,外籍看護工申請條件已放寬,自114年8月1日起,被看護者年齡滿80歲以上或70歲至79歲患有癌症二期以上者,得免經醫療機構專業評估,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台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表示,台北市聘僱移工以家庭看護工為主,不法人士可能利用家屬在醫院準備安排出院、急需照顧人力的時機,假冒合法仲介公司,宣稱可協助快速媒合家庭看護工,甚至保證短時間內即可到工,讓雇主預先支付介紹費或保證金等費用。

                  重建處:急需人力 仍要謹慎查證

         重建處提醒,若雇主未查證對方是否為合法仲介公司,除了可能支付不合理的費用外,也有可能聘用到未經合法許可工作的外籍人士,不僅遭受高額罰鍰,若有違反就服法第57條第1款情事,或有違反第3款「指派許可外工作」經限期仍未改善者,勞動部將廢止其招募許可或聘僱許可,影響合法聘僱資格

         重建處長陳昆鴻進一步表示,合法程序是保障雇主聘僱安全的重要防線,民眾切勿相信陌生人士宣稱「保證工作」、「可立即安排人力」的話術,妥善保管重要證件及個人資料,不隨意交由他人保管或提供,雇主應確認外籍人士具合法工作資格後再行僱用。雇主可至勞動部「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查詢系統」確認是否為合法許可的仲介公司,有任何疑問,可撥打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或向各縣市政府勞政機關查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