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2026年10月19日報導】
家庭照顧需求多元,勞動部自2026年4月13日起放寬外籍家庭幫傭聘僱資格,家庭成員符合特定條件,累計達4點即可提出申請,目前國內求才案件已逾1.3萬件;勞動部指出,兼顧家庭居住隱私及國內求才效益,申請國內求才證明書時,免附現場張貼徵才公告照片。
依家庭幫傭新制,家庭成員符合不同條件可取得相應點數,累計達4點即具備申請資格。配點方式包括,未滿6歲發展遲緩兒童,或未滿12歲罕見疾病、身心障礙兒童,以及符合特定單親條件的兒童,可計10點;一般未滿6歲兒童計6點;6歲至未滿12歲兒童計4點。
此外,育兒家長為身心障礙者或符合單親條件,可計6點;家中有80歲以上長者計2點,75歲至未滿80歲長者計1點。只要家庭成員符合條件並累計達4點,就可提出申請。例如,家中有1名年滿6歲、未滿12歲的兒童,即已符合申請門檻。
求才申請件數逐月遞減 待觀察
勞動部統計,2026年4月13日至8月31日,各地公立就業服務中心累計受理國內求才案件1
萬3,858件;勞動部受理招募許可案件9,382件,已核准8,499件。
在已核准案件中,有4,169件家庭的兒童人數超過2人,占49.3%;另有1,039件家庭成員具有特殊家長及兒童身分,占12.3%。勞動部表示,若家庭成員具有特殊家長身分,將加快審查速度。
勞動部指出,從國內求才申請量觀察,新制上路初期需求較高,4月13日至30日平均每天約185件,5月平均每天約127件,6月降至約87件,7月約76件,8月約54件,後續申請趨勢仍有待觀察。
依《就業服務法》及《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17條規定,雇主聘僱外國人前,須以合理勞動條件向工作場所所在地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才登記,並依規定刊登求才廣告、辦理國內招募。
職缺資訊 公立就服機構須揭露
勞動部說明,過去部分公立就業服務中心除要求雇主刊登求才廣告外,也要求提供現場張貼徵才公告的照片作為審核憑證。考量家庭雇主並非營利事業單位,且涉及住宅隱私,加上相關職缺已同步公開於「台灣就業通」及「45+就業資源網」,因此於115年7月29日函知相關公立就業服務機構,雇主申請求才證明書時,免再檢附現場張貼徵才公告的照片。
不過,為兼顧無法上網查詢職缺的求職者權益,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受理家庭幫傭國內求才案件時,仍須在機構現場揭露職缺資訊,形式不拘,可透過張貼職缺海報或提供職缺一覽表等方式,讓求職者在現場取得相關資訊。
依勞動部統計,截至2026年8月底,在台家庭幫傭共5,102人,其中印尼籍3,989人、菲律賓籍854人、越南籍241人及泰國籍1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