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勞動法令申訴檢查逾6千場 未給加班費最多

【外勞社記者2026年9月17日報導】

           根據勞動部115年1月至6月統計,全國各地方政府及勞動檢查機構共執行6,176場勞動法令申訴檢查,違規類型以「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最多、其次為「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顯示工資及工時仍是勞動法令申訴查處的主要違規項目。

           勞動部職安署指出,115年上半年全國勞動法令申訴檢查6,176場,違反《勞動基準法》法條前5名依序為第24條「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551件次,裁罰1,669萬元;第22條第2項「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482件次,罰鍰1,304.6萬元;第30條第6項「未核實記載勞工出勤紀錄」283件次,罰鍰591.2萬元;第32條第2項「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257件次,罰鍰1,526.5萬元;第36條「每7日中未有2日之休息」240件次,罰鍰695.4萬元。

           另外,截至6月底,1955本國勞工申訴專線進線總量達3萬4,501通,內容以勞動法令申訴及相關事宜洽詢為主,其中部分涉及勞動法令諮詢;其中勞動法令申訴成案並移交地方政府及勞動檢查機構查處者,共1,186案。

           職安署指出,由於部分申訴案件同時涉及多項違規,統計違規法條總次數,前5名依序為「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第22條第2項)423件次居冠;「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第24條)284件次;「未定期給付工資」(第23條)182件次;「未依規定給予特別休假」(第38條)144件次;以及「未加倍發給假日出勤工資」(第39條)101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