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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漁業人權計畫將擬定 民團提建議 關切公平聘僱、薪資平等 強化職安標準(2025-05-02)

新版漁業人權計畫將擬定 民團提建議

關切公平聘僱、薪資平等 強化職安標準

          【外勞社記者二月十七日臺北報導】農業部漁業署將於 2 月 18 日研商 2026 年至 2029年的「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草案。由多個民間團體發起的 Wi-Fi NOW for Fishers’ Rights atSeat 倡議運動對此表示肯定,除提出 10 個特別需要關切的議題外,也對《行動計劃》的修改給予建議,包括保障結社自由權、落實公平聘僱、工資平等和公平支付,以及職業安全衛生標準等。

                    強化人權保障 向國際展現決心

          倡議運動表示,儘管政府過去付出許多努力,但臺灣漁業強迫勞動的結構性問題仍存在,這些都反映在美國公布的「童工與強迫勞動製品清單」、「向國會提交關於改進國際漁業管理的報告」、「人口販運問題報告」(TIP report)等內容中,呼籲漁業署把握契機,實施有意義的改革,將臺灣定位為負責任的貿易夥伴。

          民間團體關切的 10 項議題,包括漁工結社自由基本權利、臺灣法律授權漁船在海上可停留長達 10 個月而不用靠港,構成強迫勞動高度風險、漁工因招聘費和相關費用普遍遭受債務拘束,違反公平聘僱、保障漁工簽署就業契約免受欺騙或脅迫、扣留證件、排除勞動基準法適用、積欠或不完整給付薪資、海上和港口的職業安全衛生措施薄弱、有效的申訴機制,以及對船東、船長或其他個人或實體的勞動違法行為予以有效處分。

          針對此次行動計劃,倡議運動建議,強制所有遠洋漁船導入 Wi-Fi,以允許漁工行使結社自由、監督工作條件並即時舉報任何不當對待。為落實公平聘僱,必須與移工來源國政府進行有效協調,確保漁工簽訂聘僱契約前充分了解自身權利義務,內容應以漁工理解的語言,確保條款一致,且需有足夠時間進行審查並諮詢法律、工會或非政府組織的支持。仲介機構也不得自漁工薪資中扣除與招聘相關的債務,才能確保漁工不被收取招聘費或相關費用。

                    杜絕代付 雇主全額直接給薪

          工資平等方面,呼籲平等適用於法定最低工資,由雇主全額直接給付薪資,而非自仲介機構領取;建立相關機制,允許遭欠薪的漁工暫停工作,雇主需支付欠薪的違約金,免費提供住宿、法律協助等,無論在海上、港口積欠薪資,都能給予即時救濟。

          有關職業安全衛生,民間團體訴求,國際指南認為航行超過 3 個月已是強迫勞動的示警,超過 6 個月即為強迫勞動的強烈警告信號,需減少海上連續工作時間以符合標準,並制定最低人員規範,以防止過度加班。強制雇主進行船上安全培訓、免費提供足夠的個人防護裝備、執行法令規定的最低休息規定、免費獲得及時的醫療護理、在自然災害期間強制漁工疏散到岸上;針對違反規定的船東或船長,實施罰款、吊銷許可證或其他民、刑事處分。